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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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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聘请人大代表担任部门或行业监督员是当前不少地方流行的一种作法.这既体现了这些单位对人大代表的信任,也有利于这些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但由于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是近些年新兴的事物,法律上无明文规定,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作者 郑湘
出处 《江淮法治》 2002年第9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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