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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企业的知识产权在大陆同样受法律保护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aiwan Residents Enterprises under Same Legal Protection in Ma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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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公司系一家在台湾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6月11日,A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高山”牌商标,核定使用商口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0类第3005小类: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品。有效期自1993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0日。
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02年第3期28-29,88-90,共5页 Chin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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