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国 ,然不良之法犹能治国乎 ?此实欲以法治国者之一大难题 ,亦法理界久已有之的论题。于是乎 ,引出何谓良法之问题。良法者 ,正当之法 ,然何以判断法之正当与否 ?本文发难自然法 ,提出寻求良法当以经验和程序为依据。在西方 ,对于自然法思想的批评讨论由来已久 ,可自然法之说却始终魅力犹存。其中必有道理。理念与经验、抽象与具体、实证与程序是否一定要名定昆仲 ,存此废彼 ,颇有讨论之余味。值此法治精神得以宣扬之时势 。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32-41,共10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