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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追诉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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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遗弃罪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遗弃罪的追诉期不是从行为人的遗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应从遗弃行为的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司法实践中,由于遗弃案件拖的时间长,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即遗弃人与被遗弃人的基本情况也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在遗弃罪追诉期的认定上,既需要查明遗弃行为发生时的情况,也需要查明当事人双方的目前情况,通过分析确定遗弃行为的终了日期,最后决定是否应当追诉。
作者 杨新京
机构地区 国家检察官学院
出处 《检察实践》 2001年第5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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