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是人们视觉感知的基本条件,没有光就谈不上视觉.光反映自然界中一切事物的形态、质感、色彩和轮廓,使空间与形态发生联系,将多姿多彩物质世界展现在我们眼前,使被照射的物体变为可见--而它自身却无影无形、不可触知,这便是光有意思的地方.从这一点上可以说光是一切视觉信息的载体.而从视觉心理的角度来看,不同的视觉信息乃至光本身都会使人产生不同的心理体验,给人的情感上和精神上带来丰富的感受,这已经在凯泼斯(Kepes)和阿恩海姆(R-Arnheim)等人的大量研究中得到了证实.因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光对人们的视觉心理有着直接的影响.
出处
《设计艺术》
2002年第4期79-79,共1页
Art of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