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决定权”浅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宪法除赋予各级人大以选举权外,另外还赋予它们一种与选举权不同的人事任免权,即决定权。二者在候选人产生的程序、选举与决定的程序、选举与决定的效力等方面有很多区别。区分选举权与决定权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分权原则。
作者 胡立英
出处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7-9,共3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