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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医疗制度 发展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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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主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和卫生部的指示精神,我市从1989年开始酝酿医疗制度改革工作,1991年市政府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卫生局局长、劳动局局长任副主任,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组织协调和统一领导工作。同时,成立了“社会保险管理局”和“医疗保险管理局”,
机构地区 深圳市卫生局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1993年第5期34-36,共3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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