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负担问题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事关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及党群、干群关系。本文通过对新沂等市农民负担的现状、成因的分析,提出一些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对策。一、当前农民负担的现状据有关部门调查,新沂市农民负担合同内部分执行情况较好,1992年村提留、乡统筹188.25万元,人均25.61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47%,基本上控制在《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5%之内。其中公积金715.13万元,占总额的37.9%,公益金833.22万元(含教育费),占总额的44.7%,管理费338万元,占总额的17.4%,其比例符合江苏省委规定的'四四二'比例。但农民合同外追加负担相当繁重,不仅追加项目多,追加金额多,而且项目出台频繁,直接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据调查,全市24个乡镇(不含新安镇)1992年1—10月份。
出处
《中国物价》
1993年第2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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