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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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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事业性收费自1985年逐步纳入物价部门的管理工作范围以来,各级物价部门为此付出了大量艰苦的劳动,取得了上至中央、国务院,下至各省、地、市、县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然而,一个可以说是事与愿违的客观事实却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标准不断调高,甚至连一些在前段治理整顿中间被明令取消了的收费项目又得以恢复;
作者 吴方
出处 《中国物价》 1993年第8期18-20,共3页 China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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