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广东省委、省政府针对特困群众子女入学难、住房难、医疗难和法律援助难(简称“四难”)问题,专门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粤发[2000]21号),并要求各地据此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一年来,全省各地积极贯彻粤发[2000]21号文,把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加大对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有效地保障了特困职工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出处
《工运研究》
2001年第22期24-26,30,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