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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的工资体制目标及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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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工资体制目标探讨多年,至今没有定论。第一次讨论,1985一1986年。1984年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在此基础上,工资体制的目标是什么?经过两年的讨论,1986年秋,劳动人事部在无锡开会,提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国家征税”的工资体制,简称“三自一税”。第二次讨论,1990—1991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作者 练岑
出处 《中国物资经济》 1993年第9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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