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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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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对这一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善意取得的理解存有分歧,从而导致同类性质的案件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善意取得制度有从理论上予以明确认识和立法上予以肯定完善的必要。笔者拟通过本文对善意取得及构成条件作一浅显的论述,并求教于同仁。
作者 滕志阁
机构地区 沧州市委党校
出处 《百家论坛》 2001年第3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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