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会计在经济活动中的管理与监督的有效形式,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现象滋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我旗作为自治区会计委派试点旗县在借鉴外地会计委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杭锦后旗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试行办法》、《杭锦后旗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管理制度(试行)》,为在我旗实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