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慕绥新、马向东贪污受贿被严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慕绥新:沈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慕绥新于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贿价值人民币6661.4万佘元的财物,并有人民币269.5万佘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出处 《共产党员》 2001年第11期36-3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