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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系统之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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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统治者认为天下的土地、财富、民众都是他的私产,在设官管事时,往往宫廷供奉与国家行政不分。商代官制,据甲骨文推测,只分为技术、事务二者,前者为史、卜,后者如臣、仆、宰。秦从分封制变为大一统,官制较前完备。但其九卿中,除廷尉、治粟内史、典客外,如掌宗庙礼仪之奉常,掌宫掖门户之郎中令,掌宫廷警卫之卫尉,掌天子舆马之太仆,掌宗室之宗正、掌山海池泽之税,以供内廷给养之少府等,或纯系为皇家服务,或主要为皇家服务,仍有混淆。到汉代,始有外朝官与中(内)朝官之分,前者是国家编制官员,后者则供奉宫廷;其中郎官、大夫、
作者 徐君慧
出处 《广西文史》 2002年第3期43-4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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