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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岗位专业科目考试一次考试多次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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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入口”关.市人事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改革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推出了《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试行办法》。在考试内容上,增设岗位专业科目考试。2003年的岗位专业考试拟设置党建、统战、政法、金融、审计、信息技术、市政规划、社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等共20个岗位专业考试科目:因岗择人,为用而考。
作者 林华
出处 《上海机关动态》 2002年第1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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