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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确认的量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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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会计制度按国际通行做法,突破了行业和所有制限制,更加体现了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的原则,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进一步扩大,给企业纳税申报以及税务、审计部门准确地审核稽查,增加了一定难度。笔者拟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现行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规制度,采取增、减的形式,将两者间的主要差异,量化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周仁仪
机构地区 湖南商学院
出处 《审计观察》 2003年第7期31-31,共1页 AUDIT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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