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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抢夺”型准抢劫罪立法否定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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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准抢劫罪是相对于典型抢劫罪而言的一种抢劫犯罪形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两种准抢劫罪,即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以及第267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型的准抢劫罪。后者是我国刑法上特有的规定,国外似乎没立法的先例。
作者 李纲
出处 《检察实践》 2002年第3期73-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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