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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复权制度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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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复权制度是指破产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解除其因破产宣告所受破产程序以外的公私权利限制或者资格限制.以求恢复其固有权利的一项制度。提到复权就必然要说到失权,无“失”无所谓“复”。破产法上所谓的失权,亦称人格贬损,是指破产人因破产宣告。
作者 王惠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法学》 2002年第6期74-76,共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汤维建.论破产法上的复权制度[J].法学家,1996(5):14-21. 被引量:11
  • 2李永军.《破产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58.
  • 3刘清波.《破产法新论》[M].台北:东北书局.1984年版.292,291页.

同被引文献262

引证文献10

二级引证文献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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