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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的分野——为什么要重塑我们的法律职业伦理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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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之下,如果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发生冲突时,民众或官方总是指责法律家们机械、教条、冷漠,并且要求法律家遵循“舍法取义”的方式来处理法律问题。
作者 孙笑侠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375-382,共8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8

  • 1哈罗德·伯尔曼.《美国法律讲话》,陈若桓译,三联书店1988年版,页26.
  • 2赫尔德等.《律师之道》,袁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页2.
  • 3波斯纳 苏力译.《法理学问题》[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 4戈尔丁.《法律哲学》[M].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32页.
  • 5该法律书又名 Kaiserlichcs Land - und Lehnrechts- buch,转引自雷万来:《论司法官与司法官弹劾制度》,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61页。
  • 6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40页.
  • 7韦伯.《学术与政治》[M].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93页.
  • 8伯尔曼 贺卫方译.《法律与革命》[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页406.
  • 9罗杰·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M].华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
  • 10陈新民.《公法学杂记》,页357以下.

共引文献130

同被引文献135

引证文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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