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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法》第125条“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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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作者
王少俊
熊进军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法学》
2002年第10期149-151,153,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关键词
有期徒刑
买卖
“情节严重”
枪支
非法制造
判处
无期徒刑
规定
单位
运输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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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3
1
《刑法专题研究》.(台湾)陈朴生著,正中书局印行,第42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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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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