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黄永柱于2000年1月31日加入以“加盟连锁”、“网络营销”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其向上线蒋月娥交了3900元取得业务员资格后,与其他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聚集在海口市白沙门中村一带接受传销培训。2000年4月2日晚上,当被告人黄永柱与其他传销人员听“成功人士分享会”时,传销人员黄建、王飞、跞博突然走进会场,称传销是一场骗局,若想回家就去找上线把本钱拿回来。
出处
《特区法坛》
2002年第70期44-44,50,共2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