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证券行业蔓延的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暴利等腐败现象,被认为是韩国社会腐败的重要的新型犯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随着银行职员侵吞顾客资金、诈骗等腐败行为的增加,整顿金融行业的腐败已迫在眉睫。据韩国政府国务调整室所属的反腐败委员会最近发表的《金融行业反腐败措施报告书》显示,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之间、证券公司和一般企业之间、监督机关和证券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未公开信息和股票、互相收受钱财等行为几乎成了一种惯例。汉城大学教授金建植认为:“
出处
《当代韩国》
2002年第3期89-89,共1页
Contemporary Ko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