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是北京建工学院的前身——北京土木建筑工程学校,1955年建筑科毕业生。从毕业分配到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开始,一直从事首都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已近40年。1986年~1991年,在海淀区当了五年副区长,也是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1991年又回到市规划系统工作,并参加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作为一名老校友,我愿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经国务院批准的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一门科学和政府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古来有之。《周礼·考工记》就有记载。按照“前朝后市”、“左祖后社”,经过明、清两代建成的旧北京城,就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无比杰作”,成为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有些方面至今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当代,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城市规划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并已做到法制化。受英国影响,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就有1000多条。新加坡国土只有620平方公里,但规划管理法规也是极为严密的。作为新中国首都,北京的城市总体规划从建国初就开始了,经过几十年不断探索、实践到1983年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并作出重要的《十条批复》,指导了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的建设。
出处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1994年第2期1-4,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