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时期,补贴成为了我国城镇居民非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活消费的基本方面。从形式上看,补贴既有明补,又有暗补。从内容上看,补贴名目繁多,五花八门,涵盖衣、食、住、行所有领域。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居民生活物价补贴是指:“为稳定人民生活对若干商品购销价格倒挂的价差和亏损的补贴”,包括粮棉油、副食、生活用煤、及日用品等。实际上,居民生活物价补贴还有住房、交通等项目。本文在集中讨论“存在市场交易的生活物价补贴”,即国家财政提供的物价补贴,以及由双轨价产生的牌市价差收益的基础上,就补贴制度改革提出若干对策意见。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39-41,34,共4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资助
福特基金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