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的完善和市场体系的完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的完善化有赖于市场主体本身运行机制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整化可以通过政府的措施予以促成。我国企业目前所处的市场环境是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市场还不够完善。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市场机制和政府调节机制的摩擦与冲突。市场环境的完善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二重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转变政府职能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目前协调市场环境的首要途径,也是协调市场环境的“急症”之所在。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19-23,共5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