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包干制财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其发展的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分税制的基来框架是按税种划分收入,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分设税务机构,分别征税,中央对地方实行转移支付制度,这种框架是在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上确立的,遵循了市场经济原则。但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构筑的基本框架还只是粗糙的,初步的,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待于继续改革,不断完善。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44-48,共5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