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开发区建设用地必须走出让之路在十年开发建设中,我们始终注意利用开发区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和资产的优势,在土地有偿使用上进行了不间断的尝试,挖掘土地在开发建设中的经济价值,形成了"开发一片,收益一片,自我完善,滚动发展"的态势。开发区兴建的前5年,采取的是单一的租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提供建设用地。当时在土地有偿使用上实行的特殊优惠政策是:(1)低租金。无论是生产性用地还是非生产性用地,每年每平方米的土地租金均不超过7.0元人民币;(2)高优惠。
出处
《城市规划》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59-60,共2页
City Planning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