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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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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广州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 经改革开放以来15年的发展,尤其是自1986年广州被中央确认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以来,广州实际上已具备发展成金融中心的客观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一)金融实力日渐雄厚。目前广州地区拥有各项存款已达1000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已超过710亿元,现金净回笼连续两年突破100亿元大关,多年来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居首位。
出处 《港澳经济》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1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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