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租赁制是国营小型商业企业有效的经营形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租赁经营,就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企业资产出租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其承租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经营知识和管理经验及必要的政治素养,并有一定资格和财产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担保,经审查、考评后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和责任。国营小型商业企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家所有、租赁经营”已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革形式之一。就陕西来说,1987年前,实行改革的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占86.2%,其中,实行租赁制的占小型企业改革的37.4%,超出了全国平均的33.1%的进度。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家所有、租赁经营时,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出发,正确对待租赁经营。
出处 《当代经济科学》 CSSCI 1989年第2期86-87,共2页 Modern Economic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