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的保护由来已久。1883年3月20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首次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即《巴黎公约》,确定了保护工业产权的范围和国民待遇、优先权、地域性和独立性等原则。1886年9月9日又签订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这些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已为世界主要的贸易国家所签署并认定。但是,在当前的情况下,知识产权问题成了国际经济关系,以及我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紧迫的意义。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北大核心
1994年第8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