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1月13日,苏联部长会议公布了《关于在苏联境内建立由苏联组织和资本主义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参加的合资企业及其活动制度的决定》.西方国家的政界、企业界、银行界,乃至专家和学者对此颇感兴趣并议论纷纭.早在20年代,即苏维埃政权执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为了恢复苏维埃国家的经济,曾提出过与资本主义国家合资经营企业的设想.当时主要是想建立一些对苏维埃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国家又无力兴办的企业.这种合资企业从1920年开始,到1925年共建立了64个.事实证明。
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4-29,共6页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