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鹏总理十分关心环境保护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并就建立环境保护基金,设立管理环境保护基金的经济性组织等问题,有过多次重要指示.1986年,李鹏总理在国务院环委会第6次会议上指出:“建立环境保护基金,就是把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及其他有关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分期分批地解决一些紧迫的环境问题.我们要研究一下建立环境保护基金问题.”1987年,李鹏总理在国务院环委会第11次会议又指出:“为了使这笔基金的管理使用更加科学化,为了用经济的办法管好用好这笔基金。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25-28,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