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障方式基本有三均数,或是退休前的最后工资标准。按规定,养大类:一种是基于公民权的分配模式,以北欧老金一般为每年工资额的1—2%,逐年积累。国家为主要代表,它是普遍的均等式保障,是例如,一个工人持续为一个雇主服务40年之西方的“大锅饭”;一种是由国家全部包揽的分后,他的养老金将累积到本人工资的40—配模式,公民不承担任何保险义务,各种保障80%。如果养老金按工人退休前的最后工资额项目均由国家承担,这种模式以社会主义国家确定。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1期12-15,共4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