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进一步研究探索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的计划体制模式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必须以指导性、政策性计划为主。以指导性计划为主,从全国来说,并不完全排除国家对一些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强制执行,有的甚至是通过行政立法手段来推行。但作为省级,除落实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应象上海、山东、广东等省市那样,基本取消生产领域里的指令性计划,在流通领域包括进出口在内,视市场发育情况,适当减少并及时调整计划管理的品种和数量,对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为了提高指导性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提高制定和实施计划的社会参与度,实行发挥计划系统的作用与发挥各种经济组织、市场中介组织、民间组织等系统的积极作用相结合的方法,增强计划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以提高计划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出处
《经济论坛》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21-23,共3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