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金融市场,英国政府一向奉行自律的方针,即由市场进行自我监督,政府不作行政干预。因而,对英国证券业运作的监察和管制基本上由伦敦证券交易所负责。70年代,随着金融业的扩展和交易量的激增,营私舞弊的丑闻不断出现,从而将修改法律条例、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提到了日程上。1985年英国颁布了公司证券条例,1986年颁布了金融服务条例。这两个条例是英国金融法则和金融业进行管理的基础。
出处
《经济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69-71,共3页
Economic Perspec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