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要建立起完善的土地市场,必然遇到一个选择什么样的市场运行模式的问题。本文探讨了选择土地市场运行模式的原则,比较了几种不同的运行模式的优劣。认为,垄断竞争型的土地市场应是我们选择的目标。在这种土地市场运行模式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应采取"渗透式"的结合方式,但不同的市场又各有侧重:出让市场的基本运行机制是计划机制,同时渗入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弥补计划机制的缺陷;转让市场的基本运行机制是市场机制,同时渗入计划机制,计划机制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出处
《兰州商学院学报》
1994年第3期1-7,共7页
Journal of Lanzhou Commerci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