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统一内外流转税制的必要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务院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1958年9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原则通过、1958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至此,我国对外和对内实施两套流转税制的格局宣告结束,实现了内外流转税制的统一。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税制建设,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也是为了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
作者 王选汇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4年第4期7-9,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