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澳门纯利税简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澳门纯利税始于1964年,又称所得补充税,是澳门的主体税种。它以个人或团体为纳税人,不论其住所或总部设在何处,都以其在澳门地区所取得的总收益及房屋成交价为课税对象。 一、纳税人 澳门纯利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两组:A组和B组。 A组纳税人是指根据其编制的、并经在财务公司注册的会计师或核数师核对签名的会计报表,来确定其实际利润的应税人。
作者 林宗武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4年第1期32-33,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