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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通知:央企重大纠纷案不上报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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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7日国资委发布通知称,根据3月1日实施的《中央企业重大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未及时上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且造成国资重大损失的,相关负责人将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5年第3期62-62,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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