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扩大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涟水县试行“群众代表参与考核干部实绩制度”,即县委对乡镇干部进行年度、届中和平时实绩考察时,邀请干部信息员、监督员全过程参与考察考核干部实绩。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规范合理和有效执行,县委还要求各乡镇成立由广大群众信任的乡镇人大代表、党代表、老干部代表组成的监督机构,其组成成员每年轮换一次,县委考核考察干部实绩时,由这个机构随机产生一至两名同志一并参与考核。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56-56,共1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