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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动态:华南(海南、广东、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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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将重奖著名商标获得企业,近日,广西著名商标委员会将对申报的广西著名商标进行评审,为了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对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的企业,自治区政府将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所在市政府也将给予企业不低于上述奖励50%的奖励。
出处 《新食品》 2005年第2期51-51,共1页 New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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