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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农村违法建房不得以罚代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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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严禁对农村未批先建的住宅采取以罚款或变相收费的形式代替审批予以补办。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作者 张娟娟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5年第2期45-45,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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