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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公布十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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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形象,日前,省工商局制定并出台实施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十项禁令》。《禁令》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中饮酒;严禁接受、索要监管、服务对象和案件当事人的钱物、宴请和其他消费活动;严禁粗暴管理、态度蛮横、拖延推委;严禁违规扣押企业、商户证照和财物;严禁利用职权借用监管和服务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严禁收费不开票、打白条、以物抵费、以吃抵费等。
出处 《中州统战》 2001年第10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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