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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七类传销必须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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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刘佩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中国法律,如下七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是严令禁止的,必须彻底铲除: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以及取得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在先的参加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交纳的费用获取收益,
出处 《中州统战》 2001年第1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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