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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次降低关税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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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中国将再次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经过这次降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目前的16,4%下降为15.3%,平均降幅为6,6%。本次降税实现了江泽民主席1996年在菲律宾苏比克湾第四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的“中国将在2000年把关税总水平降低到15%左右”的庄严承诺。在进入新世纪之际,我国再一次自主降低关税,充分表明了我国致力于发展开放型经济,
出处 《神州学人》 2001年第3期30-30,共1页 China Scholars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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