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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商品罪“质疑”

Inquiring into the Crime of Producting Adulterate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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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品质量法》规定,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时,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刑法将生产伪劣商品行为规定为犯罪。文章对这两项规定做了具体分析后得出结论:二者只是出发点不同,并无矛盾。
作者 周雪艳
出处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2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lce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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