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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住两小时就收半天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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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7日我到广西出差,住在××酒店,房价是每天120元。入住的时间是上午10点多,第二天中午12点10分退房。结账时,收银小姐却要我付180元房钱,我表示不能接受。我总共只住了一天零两个多小时,为什么要付一天半的房钱。问收银小姐。小姐让我看大堂里贴的房价说明,上面写着:住店旅客中午12时后退房的,加收半天住宿费;晚18时后退房的,加收全天住宿费。
作者 李富金
出处 《社区》 2001年第5期59-59,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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