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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忍酿命案 “激情犯罪”应严防——心理教授谈如何及时疏导不良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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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琐事纠纷升级导致的故意杀人、伤害行为,多属于激情犯罪。从激情爆发到可能杀人犯罪,仅一步之遥!”华东政法学院犯罪心理学副教授陈和华呼吁,我们全社会应当警戒愈演愈烈的激情犯罪现象。激情犯罪没有明确犯罪动机和目的。只是在偶然的强烈冲突过程中发生侵害人体的行为。这里的激情当然是消极而强烈的不良情绪,如愤怒、忌妒等。
出处 《领导广角》 2001年第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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