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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工程”不是“翻牌运动”——访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李长明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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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社区卫生服务方兴未艾,步入了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宏观政策已经明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性举措,是“再造工程”而不是简单的“翻牌运动”。
作者 牟洁
出处 《社区》 2001年第10期39-40,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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